根據選調生工作的規(guī)定和要求,為切實做好湖南省2022年選調生選拔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數量及對象
2022年,全省計劃選拔選調生800名,其中省直機關100名、市州直機關300名、鄉(xiāng)鎮(zhèn)400名。每類職位男女數量保持平衡。具體選拔職位計劃見附件1。
選調對象為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取得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(yè)生。其中,省直、市州直機關選調對象為“雙一流”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,鄉(xiāng)鎮(zhèn)選調對象鼓勵“雙一流”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報考。
優(yōu)先選調信息技術、智能制造、經濟金融、法學、城鄉(xiāng)建設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、財務審計、公共衛(wèi)生、農林水利等專業(yè)應屆畢業(yè)生。
二、資格條件
除符合《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外,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:
(一)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(yǎng)和民本情懷,樹牢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服從組織安排,甘于吃苦奉獻,品學兼優(yōu)。
(二)“雙一流”高校畢業(yè)生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1.中共黨員(含預備黨員),截止日期為公告發(fā)布日;
2.大學期間擔任校、學院學生會(研究生會)主席、副主席和各部部長、副部長,校、學院團委書記、副書記和各部部長、副部長,班長、團支部書記一學年及以上,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底;
3.具有參軍入伍經歷。
(三)其他高校畢業(yè)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
1.中共黨員(含預備黨員),截止日期為公告發(fā)布日;
2.大學期間擔任校、學院學生會(研究生會)主席、副主席和各部部長、副部長,校、學院團委書記、副書記和各部部長、副部長,班長、團支部書記,黨支部書記或黨支部書記為老師的副書記(排第一)一學年及以上,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底。
(四)大學本科生為199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,碩士研究生為1993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為198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。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,相應放寬2歲。
(五)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,符合公務員體檢要求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填寫資料
擬報考學生,對照《湖南省2022年選調生選拔報考須知》(見附件2)有關要求,真實、準確填寫《湖南省2022年選調生選拔報名推薦表》(見附件3,以下簡稱《報名推薦表》),在報考職位欄內只能填報一個職位,報所在高校學院黨組織、就業(yè)指導部門審核。
(二)學校推薦
各高校學院黨組織、就業(yè)指導部門應本著對報考學生、用人單位負責的態(tài)度,按照“誰推薦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在審核《報名推薦表》有關信息的基礎上,實事求是地出具推薦意見,并簽名、蓋章。
(三)網上報名
2021年11月24日9:00至12月3日17:00,經學校推薦的報考學生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選調生報名系統(http://www.hunanpea.com),根據要求填寫報名信息(內容與《報名推薦表》一致),連同學校審核并簽名、蓋章的《報名推薦表》及學生干部、參軍入伍等證明材料圖片(JPG格式,每張大小不超過2M,最多上傳5張,圖像清晰)一并上傳。
(四)資格審查
對報考學生提交的《報名推薦表》和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。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11月24日9:00至12月5日17:00。報考學生要及時查詢網上資格初審情況,系統顯示“報考完成”的,即資格初審通過,方可參加筆試。
(五)筆試、面試、量化加分
1.筆試
參加筆試考生于2021年12月15日9:00至18日17:0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。
筆試時間為2021年12月19日。
筆試內容為《綜合能力測試》。
筆試地點: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、中國人民大學、復旦大學、上海交通大學、同濟大學、浙江大學、南京大學、武漢大學、華中科技大學、中山大學、華南理工大學、哈爾濱工業(yè)大學、吉林大學等14所高校的考生可在本校參加筆試,也可到長沙參加筆試。其他高校考生統一到長沙參加筆試。
考生參考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,具體事項見準考證。
2. 面試
按照選調計劃1:3的比例,根據筆試成績,按性別分類劃定面試入圍分數線,等于或超過入圍分數線的考生進入面試。
面試具體時間、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。
3.量化加分
對參加面試考生在校期間獲得的省級(不含校級)及以上獎勵榮譽進行量化加分,最高不超過2分。
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量化加分適時在湖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。
(六)考察
根據筆試成績(40%)+面試成績(60%)+量化得分的總成績,按照選調計劃1:1.5的比例,按性別分類劃定考察入圍分數線,等于或超過入圍分數線的考生確定為擬考察對象。
考察采取與擬考察對象面談、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、實地查看有關資料等方式進行,主要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行、選調志向、學習成績、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、社會實踐、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。同時,按照干部檔案審核的有關要求,對考生檔案進行嚴格審核。
(七)體檢
根據考察情況,確定擬體檢對象,統一到長沙體檢。
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若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,可在規(guī)定期限內提交復檢申請,復檢只進行一次,在指定醫(yī)療機構進行,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。
(八)研究確定
綜合各方面情況,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名單。
(九)公示
擬選調對象名單在湖南人事考試網上公示,時間為5個工作日。
(十)培訓
公示通過的選調對象,參加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。
(十一)錄用
選調對象持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和就業(yè)報到證等到相關市州委組織部報到,并辦理錄用手續(xù)。
有以下情形的,一律取消選調、錄用資格,并采取適當方式將考生和有關責任人的相關情況,向學校通報和社會告示:(1)有違法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;(2)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有問題的;(3)弄虛作假,偽造有關證明和材料,騙取考試資格的;(4)檔案造假或存在其他問題的;(5)不服從組織統一分配或調劑的;(6)不能在規(guī)定時限內獲得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的;(7)在面試、考察、體檢、培訓等環(huán)節(jié),不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料并及時參加的;(8)不按要求報到上崗的;(9)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(10)其他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適合的情形。
四、培養(yǎng)管理
選調生錄用后,統一安排到鄉(xiāng)、村鍛煉。在村任職期間,履行大學生村官的職責,按大學生村官管理。
選調到省直、市州直機關的,先在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鍛煉3年(含試用期),其中到村任職不少于1年。3年鍛煉期滿,統籌安排回省、市州直機關工作。鼓勵省直、市州直機關的選調生鍛煉期滿后留在縣、鄉(xiāng)基層工作,對志愿留在基層的,組織部門將重點管理、跟蹤培養(yǎng)。
選調到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的,先到村任職2年(含試用期)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遴選工作人員,拿出一定比例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定向遴選。
新錄用選調生試用期1年。試用期滿考核合格,按規(guī)定辦理轉正定級手續(xù),博士研究生定二級主任科員,碩士研究生定四級主任科員,本科生定一級科員;表現特別優(yōu)秀的,可提拔擔任領導職務,納入優(yōu)秀年輕干部隊伍進行重點培養(yǎng)。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錄用資格。
選調生轉正定級后,按博士研究生6萬元、碩士研究生4萬元、本科生3萬元的標準,統一發(fā)放一次性補助。選調生錄用后,在湖南最低服務期限為5 年(含試用期),5年內原則上不得調到湖南省之外工作。
五、其他
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各環(huán)節(jié)、全過程,發(fā)現報考學生違反本公告有關規(guī)定的,即取消選調資格。
面試、考察、體檢、錄用人數,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要求的,其缺額按順序依次遞補或調劑。
選調過程中,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調整筆試、面試、考察等時間、地點、方式的,另行通知。
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后,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,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負責。
考生須嚴格遵守考試所在地區(qū)疫情防控有關規(guī)定,提前做好相應防控準備,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。
本次選調不需繳納報名考試費和體檢費。
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。
政策咨詢電話:0731-82218373
考務咨詢電話:0731-85063796
技術咨詢電話:0731-85063794
附件:
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
2021年11月24日